天津积分落户申请注意事项(三)
七、居住证办理周期短了不需要等六个月了,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直接办理;
以下五类人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一)在津缴纳社保人员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二)子女在津就学人员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学籍证明;
(三)在津购买房屋人员提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
(四)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人员提供:结婚证、配偶(本市户籍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津经商人员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意:
1)以上直接申领居住证的五类人,需是相关情形时间超过6个月的境内来津人员;
2)申请人除提供原居住证申领所需材料外,还需准备上文提到的本类别其他材料;
3)此项业务需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
八、由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自公布后的次期起不再计算积分。
2018年积分申请人如指望工种加分,准备考证的,一定要提前查好国家是否取消,不然就算考了证书加不上分徒劳无功。
如受理申请之日尚未公布当年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由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自公布后的次期起不再计算积分。申请职业资格证书紧缺职业(工种)加分的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应与职业(工种)对应行业相符,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确定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依据。
九、积分申请人提交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外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须进行复核。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可以直接加分的,只能是天津市考取的证书,如果是外地发的证书需要进行复核,所以如果申请人不是持天津本市的证书,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积分申请人提交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外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应填写《国家职业资格证申请复核表》,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复核形式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复核合格的,予以确认积分;未按规定参加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不予确认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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